欢迎访问第一题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生产、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

第一题库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考试:执业西药师

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在线考试)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生产、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
A:后果特别严重
B:其他严重情节
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D:其他特别严重

答案:


解析:


相关标签:

药事管理与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危害     严重     假劣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