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第一题库!

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判决书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第一题库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科目: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在线考试)

问题:

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判决书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
A: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
B: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C: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D: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

答案:


解析:


相关标签: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孙华     法院     执行     赔偿案     到庭    

热门排序

推荐文章

下列有关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与B信托行销售合同纠纷案A公司购进了一批新的复印机,原有的5台复印机因此被淘汰,故同B信托行签订了一个销售合同。合同约定,B信托行以自己的名义出售该5台复印机,每台复印机的价格为8000元,复 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2015年) 某县开展扶贫资金专项调查,对申请财政贴息贷款的企业进行核查。审计中发现某企业申请了数百万元贴息贷款,但其生产规模并不需要这么多,遂要求当地农业银行、扶贫办和该企业提供贷款记录。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2015 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符合审判制度基本原则的?( )(2016年) 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 )(2015年) 沈某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沈某,男,35岁,某贸易公司董事长。被告人:李某,男,40岁,某国有面粉加工厂业务员。沈某听说开“皮包公司”很容易骗钱,遂于2010年3月,在既无任何资金又无营业场所的情况下,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定撤销的情形外,下列选项中,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的有()。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