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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因效益不佳,已欠债2万元。三人经协商一致,邀请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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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三支一扶

科目:行测(三支一扶)(在线考试)

问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因效益不佳,已欠债2万元。三人经协商一致,邀请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对于丁人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2万元债务的清偿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按份责任
B:应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甲、乙、丙三人承担按份责任
D:应由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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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三支一扶)     合伙     经营     加入     电器商场     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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