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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甲和上海的乙在天津签订了一份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重庆。后因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拟提起诉讼。已知,甲乙未约定管辖法院,则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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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科目:经济法基础(在线考试)

问题:

北京的甲和上海的乙在天津签订了一份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重庆。后因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拟提起诉讼。已知,甲乙未约定管辖法院,则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北京的法院
B:上海的法院
C:天津的法院
D:重庆的法院

答案:


解析:


相关标签:

经济法基础     履行     法院     约定     乙未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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