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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日,村民刘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村里的3亩耕地30年。4月1日,刘某到县政府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登记,并且县政府于4月15日向刘某发放了承包经营权证。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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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

科目: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在线考试)

问题:

2008年3月1日,村民刘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村里的3亩耕地30年。4月1日,刘某到县政府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登记,并且县政府于4月15日向刘某发放了承包经营权证。2009年1月,因为刘某的儿子们都外出务工,刘某一人无力耕作该3亩土地,所以他与村西头的蒋某将土地进行了对换承包,但是双方并没有到相关机关办理变更登记。4月,村委会重新进行改选,改选后的新的村委会主任决定重新分配土地,于是将刘某承包的土地收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8年3月1日设立
B: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8年4月1日设立
C:刘某与蒋某对换承包地的行为无效
D:村委会可以给刘某补偿后收回刘某的土地

答案:


解析:


相关标签: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刘某     承包     县政府     经营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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